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甚至不发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说很常见,但也很常见。很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很多企业无法按照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企业经营有困难,劳动者可以理解,但劳动者必须依靠工资收入养家糊口,这一点企业也必须明确。因此,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不能成为企业恶意劳动者工资的正当理由。特别是在一些企业中,生产经营没有困难,只是恶意拖欠工人的工资。那么,面对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应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合法正当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来谈谈这个法律问题。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恶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合法、合法地维护其合法权益:项措施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直接拨打12333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上海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在线?上海的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以前的借据会被销毁。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非常现实的法律风险。因为借据是后来制作的,但银行付款是过去的,当我们到达诉讼时,我们不知道如何支付**。从以上三种情况可以看出,无论是只有借据没有银行转账,还是只有银行转账没有借据,在诉讼过程中都会遇到巨大的法律风险。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主要诉讼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人作为原告起诉借款人,需要证明借款事实和付款事实,否则可能面临败诉。律师建议钱先生遇到的法律困难并不孤立。我相信很多人也会遇到它。我们给您以下建议:首先,录音、录像证据可以作为**事实的证据,如果对方拒绝出具借据,电话录音或视频录制可以作为证据;二、证人证言,创造证人参与**的机会,证人证言能有效还原**事实;三、及时对账,对账是**人与借款人对欠款的校准,具有很高的法律证明力。四、规范借条格式,在借条中约定利息和转账账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人借款期返还**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合同,自**人提供**时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上海的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交通事故律师咨询在线解答上海?
男子黄某和女子张某婚后有一个女儿黄某,因为黄某婚后经常喝酒,酒后还拳打脚踢张某,长期存在家庭**。张某无法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同意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异议,但双方不能就女儿黄的所有权达成协议。黄认为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经济条件比张好。长期没有工作,缺乏收入来源,判决黄的监护权属于张,不利于黄的成长。因此,黄的监护权应归黄所有。张主张,虽然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工作来照顾家庭,但现在他找到了一份有经济收入来源的工作。此外,黄长期存在家庭**,如果黄和黄住在一起,显然不利于黄的健康成长。因此,黄的监护权应属于张。法院支持张的主张,判决黄的监护权归张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黄为什么要败诉呢?这是因为在离婚纠纷案件中,法院将执行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除了经济条件外,更重要的是判断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如果抚养未成年人的一方有**、酗酒或家庭**等坏习惯,对未成年子女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和陪伴,未成年子女在如此不健康的环境中长大显然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民法典》***百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
劳动合同才会终止。因此,即使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仍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然而,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979号建议的回答,这个问题得到了澄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答复中明确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愿意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可以根据劳动关系处理,根据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从现在开始,没有必要怀疑,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他们只能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让我们回到王阿姨的案子。王阿姨今年52岁。根据现行法律,王阿姨50岁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随着王阿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王阿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王阿姨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没有反对。双方实际上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双方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视为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对于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因此,本案不存在公司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王阿姨**终败诉是合理的。上海青浦区律师事务所电话咨询?
丈夫婚前独自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增值收入妻子有分割吗?在广州越秀区,一对夫妇在离婚时意见不一致,发生了争执。他的妻子说,他们婚后一起偿还**,并要求分割财产的增值部分。丈夫说,他用母亲的资助偿还**,与妻子无关!法院将如何决定?记者***了解到,本案经广州越秀法院审理后,有判决结果。基本情况:丈夫为了占房屋增益称还贷资金为母亲资助。2017年,小红和小东确认恋爱关系后不久就登记结婚。小东婚前以自己的名义在广州市天河区买了一套房子,总价约200万元。婚后,双方同意共同偿还**,每月还款金额约6000元。后来,由于家庭琐事矛盾的升级,他们的关系逐渐破裂。2019年10月,小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小东赔偿夫妻关系期间共同还款金额的13万元左右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小东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小红的其他诉讼请求,辩称该财产应属于小东的个人财产,小红无权要求赔偿。原因是*****还款账户有小东的婚前财产超过2万元。小东的母亲于2017年12月15日将10万元转入小东的另一个银行账户,然后将10万元转入支付宝账户。自2018年2月27日起,小东定期从支付宝账户转入*****还款账户。2020年3月至10月,小东的母亲将。因此,小东认为。上海律师咨询**热线电话?上海的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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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介】家里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每个人身边都有一些特殊的群体,比如亲戚朋友、各个阶段的同学、战友等。因为这个群体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一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自然的信任,但有些人只是用它。本文以一个小小的投资案例提醒大家注意这种风险。总之,兄弟没有错。【法律咨询】这几天有朋友咨询了一件事,个人觉得挺有代表性的。事件还原如下:肖先生和蓝先生是多年的朋友。他们一起喝茶、聊天、吹牛。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前段时间,蓝先生找到肖先生,说他想开一家健身房。如果肖先生感兴趣,他可以投资健身房,30万元可以占股份的20%。出于对蓝先生多年友谊的信任,肖先生把钱转给了蓝先生。蓝先生开的健身房在另一个城市。肖先生刚开业的时候,就去看了看。他不知道健身房的经营情况。年底,肖先生打电话给蓝先生分红,蓝先生以经营不善为由拒绝了。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糟,肖先生越来越怀疑兰先生的性格,觉得他当时投资比较大的失败是盲目地相信兄弟关系,没有签订合同。我也担心如果兰先生***,他会浪费20万元。肖先生找到了兰先生,希望签合同,但兰先生只是逃避,甚至躲起来。虽然电话和微信仍然可以沟通,但基本上聊了几句话后就没有回复了。上海的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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